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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辽宁省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已由沈阳蒲河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准兴建,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沈阳市道义开发区正良四路6号。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工程内容包括综合试验办公楼2023m2、小试验厅1446 m2、收发室41 m2、道路以及外网工程等。

2、开、竣工时间:2008年7月1日~2008年10月30日

3、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则具有钢结构工程资质单位为责任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报名要求:投标人须于2008年5月22日~2008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或通过电话进行投标报名。

7、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31日至2008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联合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上午9:00时,开标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人: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办 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一号

电 话:024-23223083

联 系 人:李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一号

电话:024-23252470

传真:024-23252470

联系人: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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