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民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委托,为新民市辽河干流堤防标准段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民市辽河干流堤防标准段建设工程 (2)招标单位:新民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3)建设地点:新民市辽河干流。 (4)工程规模:按照堤防建设的“五化”标准建设辽河51公里堤防标准段。 (5)资金来源:堤防维修养护专项资金 (6)工程开、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31日 (7)招标范围:按照堤防建设的“五化”标准建设辽河51公里堤防标准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1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投标报名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伍佰(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民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联 系 人:赵福州 电 话:024—2751669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863092
联 系 人:梁学文
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