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2011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已由营口市水利局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大石桥市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分四个项目区,包括博洛铺、永安、南楼、官屯,节水改造灌溉面积0.92万亩。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为: 第一标段:排灌站改建工程 建设内容为太平庄排灌站改建、北营排灌站改建工程及相关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工程。 第二标段:节水灌溉工程 建设内容为新建方塘、机电井及相关配电工程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1年12月18日—2012年4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414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万伍仟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伍万伍仟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0:00,投标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地点为大石桥市规划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局一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的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石桥市水利局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路 电 话:0417-5813909 传 真:0417-5813639 联 系 人:冯尚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宁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10甲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86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