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灯塔市黑沟台砂基防渗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关于浑河左岸灯塔市黑沟台砂基防渗加固工程的批复》(辽水河[2008]119号)批准兴建,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灯塔市河道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浑河左岸黑沟台砂基险工段位于灯塔市五星乡黑沟台村北,系属浑河左岸大堤。堤防等级2级,防洪标准50年一遇。该堤段桩号为HZ35:1+650~HZ35:2+450,长度800米。
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为:黑沟台砂基段垂直铺塑防渗处理800米(桩号HZ35:1+650~HZ35:2+450)。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1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08年9月8日~2008年9月17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辽宁省水科院红楼314室)或通过电话进行投标报名,并于2008年9月18日至2008年9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上午9:00,地点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灯塔市河道管理处
地 址:灯塔市水利局
电 话:0419-8532260
联 系 人:于魁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一号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252470
联 系 人:刘洋 周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