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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石桥市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七期2006年度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关于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七期2006年度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计财[2008]3号)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发包人为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大石桥市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七期2006年度工程位于大石桥市虎庄、旗口、石佛、高坎镇境内。灌区设计灌溉保证率75%,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排灌站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虎庄杨家排灌站设计灌溉流量3.2m3/s,装机容量310千瓦;旗口后会排灌站设计灌溉流量2.28m3/s,装机容量160千瓦;大弓南排灌站设计灌溉流量1.52m3/s,装机容量160千瓦;高坎薛家灌溉站设计灌溉流量1.4m3/s,装机容量160千瓦;刘家排灌站设计灌溉流量2.4m3/s,装机容量240千瓦;大弓灌区总干节制闸设计过水流量5.43m3/s,东风总干渡槽设计过水流量20m3/s。
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为:改建虎庄杨家排灌站、旗口后会排灌站、大弓南排灌站、高坎薛家灌溉站、刘家排灌站,改建石佛大弓灌区总干节制闸、4座支渠进水闸,改扩建东风总干渡槽。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6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9年4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08年8月29日~2008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辽宁省水科院红楼314室)或通过电话进行投标报名,并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柒万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上午9:00,开标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上午9:00,地点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大石桥市水利局
电 话:0417-5813909
传 真:0417-5813639
联 系 人:冯尚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号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252470
联 系 人:刘洋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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