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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图县国家排水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关于铁岭市2008年排水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水农[2008]155号)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昌图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昌图县国家排水站位于昌图县双井子镇国家村,招苏台河左岸,距双井子镇7公里。该站控制流域面积22.9km2,易涝耕地面积2.3万亩,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总装机容量775千瓦,设计排水流量7m3/s。
本次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为:更新水泵和电机5台套,其中更新700ZLB-100型水泵5台,配套155千瓦电机5台,更新变压器1台,更新配电柜、软启动各1套,更新自排闸2扇,LQC-2t启闭机2台,增设5t单梁手动吊车1台;水工部分维修加固。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08年8月20日~2008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1号,辽宁省水科院红楼314室)或通过电话进行投标报名,并于2008年8月25日至 2008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上午9:30时,开标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昌图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昌图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路
电话:0410—5819334
联 系 人:王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一号
电 话:024-23863092
传 真:024-23252470
联 系 人:刘 洋 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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