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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 1994年获水利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根据我国北方地区大量的调查研究,受基土冻胀作用而破坏的水利工程中,最大量酌是渠系建筑物和衬砌渠道。这些工程都具有三种类型韵结构:①薄层护砌式或浅基础结构。基础埋置深度小于冻结深度,易受法向冻胀力和切向冻胀力破坏,如渠道衬砌、进出口护砌、闸室和消力池底板等。②支挡建筑物。其墙体厚度小于冻深;在双向冻结条件下,易受水平冻胀力破坏,如闸墙、挡土墙等。③荷载较轻的建筑物。既使基础埋至冻深以下,但还可能在切向冻胀力作用下破坏,如渡槽、桥的桩和墩等。除了渠系工程外,其它水工建筑物有的也属于这3类结构,如土坝的护坡、溢洪道的陡槽护砌及各种建筑物进出口护砌等。因此,本规范主要适用于
渠系工程(包括渠系建筑物和衬砌渠道),但对其它可能受冻胀破坏的建筑物,也可以参照执行。规范分四章,主要包括基本参数确定、抗冻胀计算、抗冻胀结构及工程措施。共75条,并附有条文说明。
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是参编单位之一。 |